写在前面

我不是一个喜欢社交的人。

许多的课外时间,我会选择花在自己的兴趣爱好(如单片机)上。剩余的,应该就是『游戏』了。

我是一个酷爱玩游戏的人。我一直认为,游戏作为第九艺术,具有比传统的八大艺术更显著的影响力——因为,游戏可以自然地融合传统艺术为一个有机整体。歌德语曰:“读一本好书,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。”在我看来,游戏也有类似的作用。一部好的游戏,也是一种与艺术交流的途径。但它比传统艺术更胜一筹的地方在于:你可以切切实实地参与其中,成为『艺术』的一部分。你的每一次决定,也赋予了游戏的独一无二性。这是唯有你参与其中,方能完成的『艺术』。 游戏所带来的身临其境感,可能是传统艺术无法达到的。

我对游戏并不挑食,各种类型都玩过,不论是单机还是手游。但我的倾向应该是“单机游戏”。毕竟,现今的手游无不散发出一种急功近利的感觉,它太想从中获益了。此外,繁多的内购项目也是我多多少少排斥手游的原因。

我对喜爱的游戏,是会二刷甚至三刷的。正如读书一般,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;每玩一次,就会有新的体会罢。可惜时间紧迫,现实并不允许我这么做。因此,我希望能在感触颇深之时,记录下自己的一些感想。再次游玩之时,想必会有新的体会罢。

最后,

さぁ、ゲームをはじめよう。
来吧,游戏开始了。
—— NO GAME NO LIFE